【压缩机网】误解1:片面依赖于事后检查
1、质量部门是一个简单的质量检验部门,只有质量检验功能,没有质量管理体系维护功能,更不用说质量改进和改进功能了。质量部门只负责检验,无论质量管理体系的其他过程如何,其他部门都没有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,所有产品质量都依赖于检验。
2、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只向检验部门追究责任,而不是生产部门,更不用说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了。
3、我们宁愿在质量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处理上投入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精力,也不愿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、改进和完善上投入一点资源。
4、事前规划不落实,事中控制不到位,事后只追究不合格责任。 单方面依靠事后检查而忽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系统控制的结果,即不合格率没有下降,质量水平没有提高,不良成本居高不下,质量效益无法提高。
误解二:忽视科学措施和方法
最重要的表现是:完全依靠个人经验和偏好,以人为因素为主导,管理行为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机性,无论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如何,都不注重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的科学合理性。
现代质量管理“先找出‘正确的事’、再找出做‘正确的事’的‘正确方法’” 与科学原则相比,忽视科学措施和方法,类似于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漫无目的地将资源和精力分散到各种不知道是否正确的事情上。 因此,忽视科学措施和方法的质量管理,没有要领,自然不会有明显的效果,事半功倍甚至徒劳。
误区三:不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
片面强调员工个人改进,不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,忽视了系统环境对个人意识和能力的影响,没有意识到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。
如果出现质量问题,只对员工个人负责,而不寻找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漏洞和缺陷。
单方面要求员工提高个人意识和技能,而忽视创造条件来提高他们的意识和技能,而不提供改进的环境,如培训资源、管理体系保障和激励。
陷入了处理特定质量问题、不合格产品的泥潭,只知道埋头苦干“发现问题-处理问题-再发现问题-再发现问题”无限恶性循环,将问题的原因归咎于员工个人素质的不足,只追究员工的不合格责任,忽视管理体系的漏洞和缺陷,导致这些质量问题。
误区四:不良品质只治标不治本
只治标不治本,就像治理环境污染,只清理污染物,不堵塞污染源一样。因此,他们总是忙于“污染-清理-再污染”无尽循环。
对于不合格,只有纠正行动,没有纠正措施,只知道消除不合格现象本身,没有追溯到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消除。
造成不良质量现象的原因不是追根溯源,而是品味浅浅,只是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、浮在表面,找出一些表面原因。
对于涉及不可控客观因素的不良质量现象,所有原因都推向不可控客观因素,而不寻找自身可控的主观因素。
治理不良质量现象就像除草作物一样。如果只是割掉生长在地面上的草,而不是割草除根,草必须是“春风吹又生”。因此,不良质量现象必须标本兼治。
误区五:缺乏数据说话
单方面依赖经验和直觉管理是质量管理的一个常见缺点。典型的情况是:对于质量情况,只有一些主观概念和总体评价,没有准确、详细的基本数据。
仅凭主观经验或感受行事,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定性分析,没有定量定量分析,凡事以为本“差不多”判断标准。 设定质量目标只有一般的定性要求,没有可测量的量化数据指标。 质量管理水平如何?质量技术基础是什么?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是什么?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和缺陷?应采取哪些质量改进措施?要解决这些问题,必须进行数据分析。
误区六:满足于现状
安于现状,不考虑改进,认为质量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不用担心质量问题了。
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取得认证注册后,出现了不思改进的现象,认为认证后可以高枕无忧,系统文件束之高阁,“刀枪入库,马放南山”,相反,质量管理水平不如认证前。
不断改进的过程没有落实到位,管理和评估已经到位,客户满意度、系统运行、过程和产品监控和测量已经形成,数据分析、不合格控制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已经得到应对。
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(如组织机构重大调整、业务重大变化等),管理体系文件(如程序、系统等)仍保持不变,长期未修订或更新。
不创新,不鼓励创新,没有创新机制,甚至打击创新。
落后将被淘汰,只有不断改进才能跟上发展,这是永恒的规律和规律。
第七个误解:没有建立与供应商双赢合作的概念
在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中,没有与供应商建立双赢合作的理念,“单赢”、“单边”错误的思维是损害供应商质量的主要原因。
管理供应商,“以包代管”或“以卡代管”,误认为“包”或“卡”就是管理。
没有意识到组织本身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“合作共赢”关系,将供应商视为下属、下属甚至开始,高高在上,颐气指使。
只强调组织自身利润,忽视供应商的合理利益;只强调供应商提高质量,而不是提供合理、必要的帮助和支持,以帮助供应商提高质量。
“单赢”、“单边”供应商的管理必然导致供应商的不合作、怨恨和抵制,自然损害其质量,即损害组织本身的质量。
误区八:质量部门角色定位错误
预防是现代质量管理的精髓和核心。以质量部门为例“消防员”、“抢险员”,成为纯质量检验部门,放弃日常预防“火”消除隐患,放弃其他关键的质量管理体系流程,显然违反了预防原则。宁愿为“火警”、“险情”不愿意为日常预防付出高昂的代价“火”消除隐患相对较少的资源显然不符合经济效益原则。这是本末倒置和不明智的做法。正如克劳士比所说,质量体系的作用是预防,而不是检验。
误区九:最高管理者缺位
质量管理最高管理者的缺位主要包括:
不参与质量方针、目标的制定、评价和修订。
没有必要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,长期忽视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,或视其可有可无。
管理评审没有规范的组织,管理评审从事形式,走过场,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。
推卸对应决策的重大质量管理措施的责任,移交给对决策效果无能为力或者不能承担责任的质量或者其他部门。
内部部门和岗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分配不清,或者授予的职责远远超过授予的权限,甚至只授予而不授权。
长期忽视质量管理,不讲科学,只以满腔热情盲目指挥,“好心办坏事”,或假支持。
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缺失,必然会损害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使质量管理体系无法维持正常运行,自然无法取得成效。